Monday, June 29, 2009

低微的公民意识



连续两天在马路上看到令人汗颜的画面。

画面一 : 一个大肚婆拖住两个小孩子从巴士下来,在尝试过马路。

















看到吗? 就是那三颗小红点的位置。怎样过? 要过去不但要眼明脚快,要顾着两条化骨龙,还要顾着肚子里那个,谈何容易? 巴士站里的人多得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帮她一把? 哪怕是劝她从大卖场正前方过去也好。

画面二 : 数不清的车辆挤在一起送宝贝子女上学。


红色点是弯进学校方向的插队家长,绿色小点是从学校出来的插队上班家长,绿色大点最‘强’,违例泊在路边,拿伞送小朋友进学校。开门上车前不必看后面的车流的家长。
妈的,全世界就你们用那条马路?也不想想看,孩子在车里看到自己爸妈插队,在学校里被‘被插队’的小朋友讥笑责备,心里是什么滋味?
父母送完孩子后赶时间上班在马路上插队就很正确吗?迎面而来的是大罗里,左边又是大罗里时,你要怎办?逼人家让你? 还是你觉得对方的刹车器都应该很好?孩子亲眼看见父母违规而被撞死,可以哭得理直气壮吗?
家长违例泊车和开门上车前不必看后面的车流,是觉得自己的车门太旧需要免费更换还是觉得自己的开门手臂是无敌铁金刚呢?仰或是自觉苗条过人,车辆不会hi到你呀?
每天送孩子上学读道德教育,培养公民意识,而自己每天都在做没有公民意识的行为给孩子看,叫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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